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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:是药三分毒,所以药物一般不主张长期服用。但如果患有某些慢性病,需要长期服用药物的话,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,并应注意如下事项:
1. 药物失灵。如有些慢性头痛的病人,经常过多地服用止痛药片,不仅头痛止不住了,反而越吃越多越头痛。例如血管性头痛,紧张性头痛等,可间歇性发作,病情缠绵。由于长期服用止痛药,止痛药的镇痛作用逐渐减弱,要缓解头痛就必须增加药量或增加服药次数,医学上称此为逆返性头痛,或药物滥用性头痛。即使非处方药这样较安全的药也不宜长期大量服用。
2. 药瘾。属于药物依赖的一种,当今世界上的发病率逐渐增高。容易导致药瘾的药物大多是安眠镇静类药物。开始使用此类药物多是用来减轻失眠、忧伤等痛苦,小剂量渐渐不起作用,于是就加大剂量,如此恶性循环,终于陷入长期依赖药物生活的情况。
3. 慢性中毒。慢性中毒有两种情况:一是长期服药造成药物蓄积性中毒。如长期服用安定可引起慢性中毒。表现为消瘦、无力、皮肤无光泽等。二是药物的潜在毒性。
4. 耐药性。细菌的耐药性是指细菌与抗菌药物多次接触后,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了。故抗菌类药物不宜滥用。
5. 戒断反应。系指长期使用某种药物,突然停止使用引起来的一系列综合征 |